当某一铜期货合约达到应该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标准时,交易所应在新标准执行前一交易日的结算时,对该合约的所有历史持仓按新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结算。
此外,交易所会根据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临近交割期)来调整铜期货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具体如下:
1、合约挂牌之日起:铜交易保证金比例为5%;
2、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十个交易日起:铜交易保证金比例为7%;
3、交割月前第一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铜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0%;
4、交割月前第一月的第十个交易日起:铜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5%;
5、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铜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0%;
6、最后交易日前二个交易日起:铜交易保证金比例为30%。
铜期货结算时保证金不足要怎么办?
保证金不足的,应当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补足到位。在进入交割月份后,卖方可用标准仓单作为与其所示数量相同的交割月份期货合约持仓的履约保证,其持仓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再收取。当某一铜期货合约价格收盘时发生涨跌停板时,当日结算时合约保证金也要相应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