锌期货交割时入库申报的内容中包括:品种、等级(牌号)、商标、数量、发货单位及拟入指定交割仓库名称等信息,并提供各项单证等。
货主向指定交割仓库发货前,必须到交易所办理交割预报,交易所按照“择优分配、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指定交割仓库。
交易所在库容允许情况下,考虑货主意愿,在3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批准入库。货主应当在交易所规定的有效期内向已批准的入库申报中确定的指定交割仓库发货。未经过交易所批准入库或未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入库的商品不能用于交割。
商品运抵指定交割仓库后,指定交割仓库按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到货及相关凭证进行验核。验收完毕后,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将入库验收的结果输入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会员向交易所提交制作标准仓单申请在获得交易所批准后,指定交割仓库方可签发标准仓单。
商品到库验收时,货主应当到指定交割仓库监收;货主不到库监收的,视为货主同意指定交割仓库验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