镍期货交割品级如下:
1、标准品:符合国标GB/T6516-2010Ni9996规定,其中镍和钴的总含量不小于99.96%。
2、替代品:符合国标GB/T6516-2010Ni9999规定,其中镍和钴的总含量不小于99.99%;或符合ASTM B39-79(2013)规定,其中镍含量不小于99.8%。
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后,所有未平仓合约的持有者应当以实物交割方式履约。
镍期货实物交割流程:
第一交割日
1、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 书。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2、卖方交标准仓单。卖方在第一交割日内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将已付清 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 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
不能用于下一期货合约交割的标准仓单,交易所按所占当月交割总量的比例 向买方分摊。
第三交割日
1、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应当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 得标准仓单。
2、卖方收款。交易所应当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如遇特殊 情况交易所可以延长交割货款给付时间。
第四、五交割日
卖方交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