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期货合约的结算准备金低于最低余额时,会员应当尽快追加保证金金额。结算准备金与最低余额的差额即为追加保证金金额。
交易所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后,可以通过存管银行从会员的专用资金账户中扣划。若未能全额扣款成功,会员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补足至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
未补足的,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大于零而低于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不得开新仓;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则交易所将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和保证金变动情况,在交易过程中进行结算并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会员应当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补足追加保证金。未按时补足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结算数据是指把某一时期内的所有收支情况进行总结、核算的数据结果。会员如对结算数据有异议,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三十分钟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所。
遇特殊情况,会员可以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后二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所。如在规定时间内会员没有对结算数据提出异议,则视作会员已认可结算数据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