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审核金条以及未入库金条这两种金条不允许参与黄金期货交割,具体原因如下:
1、如果在上期所的库容不允许情况下,交易所或许会驳回货主的交割申报,而未通过交割申报的金条则无法参与交割;
2、如果该批次的金条经过了交割申报,但在上期所批准入库或未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入库的金条也不能用于交割。
黄金期货交割的质量规定:
1、用于期货合约实物交割的金锭,金含量不低于99.95%;
2、交割的金锭为1000克规格的金锭(金含量不小于99.99%)或3000克规格的金锭(金含量不小于99.95%);
3、3000克金锭,每块金锭重量(纯重)溢短不超过±50克。1000克金锭,每块金锭重量(毛重)不得小于1000克,超过1000克的按1000克计。每块金锭磅差不超过±0.1克;
4、每一仓单的黄金,必须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质量品级、同一块形的金锭组成;
5、每一仓单的金锭,必须是交易所批准或认可的注册品牌,须附有相应的质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