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给出的期货交割合约细则可知,黄金期货储存入库的进口黄金计重方法如下:
1、指定交割金库对入库金锭进行点数并逐一复磅,3000克的金锭毛重以指定交割金库的复磅为准,1000克的金锭毛重不得低于1000克,超过1000克的按1000克计。
2、用于交割的进口金锭需准备相关资料,进口金锭的质量检验以金锭标识和相应质量证明为准。
黄金期货交割品入库需要做入库申报,即货主向指定交割金库发货前,应当向交易所办理入库申报(交割预报),内容包括品种、商标、品级、数量及拟交货地等。
客户的申报应当通过其委托的会员办理。交易所会在库容允许情况下,考虑货主意愿,在3个工作日内指定货主交金金库。货主应在交易所规定的有效期内向已批准的入库申报中确定的指定交割金库发货。未经过交易所批准入库或未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入库的金锭不能用于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