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期货交易收取的保证金分3种:初级保证金、长期保证金和盈亏保证金。
1、初级保证金:交易所要求客户为每份合同缴纳的最低保证金;
2、长期保证金:客户必须始终保有的储备金金额;
3、盈亏保证金:该保证金指的是清算客户按每个交易日结果向交易所的清算机构所支付的保证金,用来抵偿客户在黄金期货交易中不利的价格走势而造成的损失。
黄金期货合约上市运行不同阶段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1、合约挂牌之日起,保证金比例为4%;2、交割月前第一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为10%;3、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为15%;4、最后交易日前二个交易日起,保证金比例为20%。
每一交易日闭市后,交易所对每一会员的盈亏、保证金、期权权利金、税款、手续费等款项进行结算。会员应当通过会员服务系统获取并核对相关结算数据。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余额低于交易所规定的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的,应当追加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