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期货保证金比例不是都是一样的。交易所会根据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临近交割期来)调整交易保证金。一般来说,白银期货合约在不同阶段的保证金收取比例如下:
1.合约挂牌之日起,白银期货收取的保证金比例为7%;
2.交割月前第一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白银期货收取的保证金比例为10%;
3.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起,白银期货收取的保证金比例为15%;
4.最后交易日前二个交易日起,白银期货收取的保证金比例为20%。
白银期货保证金交易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交易过程中,当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某一级持仓总量时,暂不调整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当日结算时,若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某一级持仓总量,则交易所对该合约全部持仓收取与持仓总量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的,应当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追加到位。
2、当某一期货合约达到应该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标准时,交易所应当在新标准执行前一交易日的结算时对该合约的所有历史持仓按新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结算,保证金不足的,应当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追加到位。
3、在进入交割月份后,卖方可以用标准仓单作为与其所示数量相同的交割月份期货合约持仓的履约保证,其持仓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再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