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期货结算专用发票的流转由卖方非经纪会员或客户开普通发票给交易所,交易所开《黄金结算专用发票》(发票联)给买方非经纪会员或客户,并向卖方非经纪会员或客户提供《黄金结算专用发票》(结算联),《黄金结算专用发票》的存根联由交易所留存。客户与交易所间的发票和单据传递须通过会员单位进行。
黄金结算专用发票是指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印制的,专门用于黄金交割结算与溢短结算的普通发票(分为发票联、结算联和存根联)。
期货结算是指交易所结算机构或结算公司对会员和对客户的交易盈亏进行计算,计算的结果作为收取交易保证金或追加保证金的依据。
期货交易的结算方式如下:
1、期货交易的结算,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
2、期货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期货交易所在当日及时将结算结果通知会员。
3、期货公司根据期货交易所的结算结果对客户进行结算,并将结算结果按照与客户约定的方式及时通知客户。
4、客户及时查询并妥善处理自己的交易持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