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涨跌停板幅度是以结算价为基础计算的,黄金期货则按国际上场内交易的习惯,由交易规则规定,黄金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8%。
涨跌停板制度,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成交价格不能高于或低于以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为基准的某一涨跌幅度,超过该范围的报价将视为无效,不能成交。在涨跌停板制度下,前交易日结算价加上允许的最大涨幅构成当日价格上涨的上限。称为涨停板;前一交易日结算价减去允许的最大跌幅构成价格下跌的下限、称为跌停板。因此,涨跌停板又叫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限制。
在某一期货合约的交易过程中,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调整其涨跌停板幅度:
1、期货合约价格出现同方向连续涨跌停板时;
2、遇国家法定长假时;
3、交易所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变化时;
4、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