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期货合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数量×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价。
黄金期货合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价=实际交割价÷(1+增值税税率)。
黄金期货合约的增值税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增值税税率。
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持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具的《黄金结算专用发票》),发生实物交割但未出库的,免征增值税。
发生实物交割并已出库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实际交割价格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实际交割单价是指不含上海黄金交易所手续费的单价。
交易所开《黄金结算专用发票》(发票联)给买方非经纪会员或客户,并向卖方非经纪会员或客户提供《黄金结算专用发票》(结算联),《黄金结算专用发票》的存根联由交易所留存。客户与交易所间的发票和单据传递须通过会员单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