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会员无法履行白银期货合约,交易所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暂停开仓;
2、提高保证金标准;
3、调整手续费标准;
4、调整交易限额;
5、强制减仓;
6、其他必要措施。
会员或客户出现违约情况按以下方式处理:
1、会员在期货交易中违约的,期货交易所先以该会员的保证金承担违约责任;
2、会员保证金不足的,期货交易所应当以风险准备金和自有资金代为承担违约责任,并由此取得对该会员的相应追偿权。
3、客户在期货交易中违约的,期货公司先以该客户的保证金承担违约责任;
4、客户保证金不足的,期货公司应当以风险准备金和自有资金代为承担违约责任,并由此取得对该客户的相应追偿权。
风险提示:期货交易所只对结算会员结算,收取和追收保证金,以结算担保金、风险准备金、自有资金代为承担违约责任,以及采取其他相关措施;对非结算会员的结算、收取和追收保证金、代为承担违约责任,以及采取其他相关措施,由结算会员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