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期货交割时对数量是有要求的,具体如下:
1、黄金标准合约的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标准重量(纯重)3000克,交割数量应当是3000克的整倍数。
2、交割的金锭为1000克规格的金锭,金含量应该不小于99.99%;3000克规格的金锭,金含量不小于99.95%。
3、3000克金锭,每块金锭重量(纯重)溢短不超过±50克。1000克金锭,每块金锭重量(毛重)不得小于1000克,超过1000克的按1000克计。
交割黄金期货还要了解以下规则:
1、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后,所有未平仓合约的持有者应当以实物交割方式履约。客户的实物交割应当由会员办理,并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进行。
2、某一期货合约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自然人客户该黄金期货合约的持仓应当为0手。自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对自然人客户的交割月份持仓直接由交易所执行强行平仓。
3、实物交割应当在合约规定的交割期(该合约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4、每一张仓单的金锭,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质量品级、同一块形的金锭组成。每块金锭用干净纸或塑料膜包好,采用木箱或塑料箱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