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期货交割具有以下质量要求:
1、用于实物交割的锡锭,应当符合国标GB/T728-2010Sn99.90A牌号规定,其中锡含量不小于99.90%。
2、用于交割的锡外型应当为锭,国产锡的每锭重量为25kg±1.5kg。
3、每一仓单的溢短不超过±3%,磅差不超过±0.1%。
4、每一仓单的锡锭,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和级别、同一注册品牌、同一质量品级、同一块形、同一包装数量(捆重近似)的商品组成。
5、每一仓单的锡锭,应当是交易所注册的品牌,附有质量证明书。
6、仓单应当由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按规定验收合格后出具。
期货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分为以下两类交割方式:
1、现金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日,核算交易双方买卖价格与到期日结算价格相比的差价盈亏,把盈亏部分分别结算到相应交易方,期间不涉及标的实物交割;
2、实物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日,卖方将相应货物按质按量交入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买方向交易所交付相应货款,履行期货合约。
通常,金融证券类期货合约以现金交割,商品期货合约以实物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