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期货的仓单生效日是仓单生效的交易日。
签发标准仓单首先需要交易所审核,金锭入库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由会员向交易所提交制作标准仓单申请,交易所审查合格后,通知指定交割金库在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中签发标准仓单。
指定交割金库接到交易所指令后签发标准仓单,货主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予以确认,货主确认时间如在交易日14:00之前,交易所则在该交易日对溢短进行结算,仓单生效;在此后,交易所在后一交易日对溢短进行结算,仓单生效。
黄金期货入库申报的流程如下:
1、货主向指定交割金库发货前,应当向交易所办理入库申报(交割预报),内容包括品种、等级、数量、发货单位及拟交货地等。客户的申报应当通过其委托的会员办理。
2、交易所在库容允许情况下,考虑货主意愿,在3个交易日内指定货主交金金库。
3、货主应在交易所规定的有效期内向已批准的入库申报中确定的指定交割金库发货。未经过交易所批准入库或未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入库的金锭不能用于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