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期货交割出现违约,应当按以下流程处理:
1、违约当日16:30前,交易所通知违约方和守约方。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部分合约价值(按交割结算价计算)5%的违约金。
2、下一交易日11:00前,守约方向交易所递交终止交割或继续交割的意向书面。逾期未递交意向的,按终止交割处理。
后续处理:
(1)选择终止交割:交易所返还买方货款或退还卖方仓单。交易所交割担保责任终止。交割双方违约的,按终止交割处理,并对双方分别处以违约部分合约价值5%的罚款。
(2)选择继续交割:交易所在认定违约后下一交易日内发布公告,并在第七个交易日组织征购、竞卖。征购、竞卖成功的支付给守约买方、卖方标准仓单或货款;征购、竞卖失败的,由违约方支付给对应守约方违约部分合约价值15%的赔偿金。交易所退还买方交割货款后终止交割。卖方承担因征购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