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易所的大户报告制度,黄金期货持仓达到报告界限时,会员或客户应当由会员通过会员服务系统-业务窗口-大户报告申报模块向交易所报送大户报告。
注意,报告时间应不迟于下一交易日15:00。如需再次报告或补充报告,交易所将通知有关会员。
大户报告制度是与限仓制度紧密相关的另外一个控制交易风险、防止大户操纵市场行为的制度,该报告便于交易所审查大户是否有过度投机和操纵市场行为以及大户的交易风险情况。
黄金期货持仓达到报告界限时的期货公司会员需向交易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期货公司会员大户报告表》,内容包括会员名称、会员号、合约代码、现有持仓、持仓保证金、可动用资金、持仓客户数量、预报交割数量、申请交割数量;
2、其持仓量前五名客户的名称、交易编码、持仓量、开户资料及当日结算单据;
3、资金来源说明;
4、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