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白银期货套期保值头寸需要及时向交易所提出变更申请。
白银套期保值交易头寸分为一般月份(指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套期保值交易头寸和临近交割月份(指交割月前第一月和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套期保值需注意以下两点:
1、会员或客户套期保值持仓超过获批(或者设定的额度标准)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第一节交易结束前自行调整。逾期未进行调整或调整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交易所有权采取强行平仓。
2、会员或客户在获得套期保值交易头寸期间,企业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向交易所报告。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套期保值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对会员或客户套期保值交易头寸进行调整。
白银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申请应当在该套期保值所涉合约交割月前第二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前提出,逾期交易所不再受理该合约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申请。会员或客户可以一次申请多个合约的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
白银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申请应当在该套期保值所涉合约交割月前第三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至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间提出,逾期交易所不再受理该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头寸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