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纹钢期货交割是以“实际称重”来计量,需要注意的是,每一仓单的实物溢短不能超过±3%,磅差不能超过±0.3%
用于实物交割的螺纹钢,长度一般为9米或12米定尺。每一标准仓单的螺纹钢,应当是交易所批准的注册品牌,应附有相应的质量证明书。
此外,为更好控制螺纹钢期货交割风险,保障交割商品质量,交易所在经过测试和调研的基础上规定交割螺纹钢每批商品在库交割的有效期限为生产日起的90天内,并且应在生产日起的30天内入指定交割仓库方可制作仓单。
针对螺纹钢的质量、数量异议,要求买方在实物交割月份下一月份的15日(含当日,遇法定假日时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之前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明确:
一是要求必须在库提出异议;
二是明确用于交割的螺纹钢每批商品的有效期应当涵盖本次交割的最后交割日,而非仅仅涵盖第一交割日;
三是即使交割螺纹钢的每批商品的有效期截止时间早于质量异议期的提交截止时间,如果该批商品的质量鉴定结论不合格,卖方对该批交割商品的实际质量仍需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