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期货的交割数量是有限制的。
根据上交所发布的标准合约条例显示,原油期货的交割单位为1000桶,交割数量必须是交割单位的整数倍。且原油期货交割也有品级规定,交割品级为中质含硫原油,基准品质是API度32和硫含量1.5%。
原油期货交割是指在原油期货合约到期时,买方和卖方按照合约规定的时间、地点、数量和质量进行实物原油的交换或现金结算的过程。原油期货实物交割主要可以分成以下六个步骤:
1、入库申报:原油期货持有者在申请生成标准仓单前应该提前30天向能源中心提交入库申报。
2、装船运输:原油期货持有者首先需要在原油产地买入原油、租船运至中国参与交割。
3、靠泊卸货:在抵达目的地码头,货主需要向海关办理保税货物入仓申请,并统一申报集中检验。
4、入库生成仓单:原油入库之后进行采样检验,在检验完成后则入库生成仓单。
5、标准交割:期货合约在到期后将进入到实物交割环节。
6、出库注销仓单:等到交割日之后,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从货主转移至买方,代表交割正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