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卷期货交割规则如下:
1、交割单位:300吨。
2、质量规定:交割热轧卷板的外形、尺寸、重量及允许偏差应当符合GB/T3274-2007《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或JIS G 3101-2010《一般结构用轧制钢材》等相关规定。
3、有效期:交割热轧卷板的每批商品的有效期限为生产日起的360天内,每一仓单的热轧卷板以其中最早的生产日期作为该仓单的生产日期。
4、交割必备单证:应当提供注册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5、计量和溢短:交割热轧卷板以实际称重方式计量。每张热轧卷板标准仓单的实物溢短不超过±5%。磅差不超过±0.3%。、
交易热卷期货需要了解以下内容:
1、当某一热卷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20万手(双向)时,交易所将公布该月份合约期货公司会员的总成交量、总买卖持仓量、非期货公司会员的总成交量、总买卖持仓量和该月份合约前20名期货公司会员的成交量、买卖持仓量排名。
2、热卷期货合约上市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暂定为合约价值的6%;涨跌停板幅度暂定为4%。挂盘当日涨跌停板幅度暂定为涨跌停板幅度的2倍,也就是不超过挂盘基准价的±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