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炭出库时,厂库应当在货主的监督下进行抽样,经双方确认后将样品封存,并将焦炭期货抽检样品保留至发货日后的30个自然日。
货主对厂库出库商品质量有异议的,首先与厂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货主应当在发货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所提出复检申请。
复检申请应当说明厂库名称和需要复检的商品垛位(如有)、数量、质量指标等,留存联系方式,并加盖货主公章。
焦炭期货进行实物交割还需要了解以下相关内容:
1、炭抽样应当在入库堆垛时的焦炭流中进行,最小抽样数量为3000吨,不足3000吨的按照3000吨计算费用。
2、货主应当在入库前3个自然日之前,将到货方式、到货数量、到货时间通知指定交割仓库。
3、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3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交割预报定金。办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应当在入库前3个自然日之前,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4、焦炭收发重量以指定交割仓库检重为准,检重时以地磅或轨道衡计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