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炭期货集中交割配对时间为最后交易日闭市后。
根据期货合约规则可知,焦炭期货最后交易日是合约月份第10个交易日。焦炭期货的合约月份为1——12月,最后交割日为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如果遇上节假日,一般会往后顺延。
焦炭期货进行集中交割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当天标准仓单对应的仓储费由买方承担;发生违约的按交易所交割细则中的对交割违约的相关规定处理。
2、卖方根据《交割配对表》提供的买客户名称开具增值税发票;交易所盘上交易的商品的价格是含税价,包装物价格也是含税价格。
3、自然人不允许交割,同一客户码买卖持仓相对应部分的持仓按交割结算价给予平仓。
4、卖方未交增值税发票的按交易所结算细则中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