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炭期货最大下单数量有一定限制。
焦炭期货交易细则规定,焦炭期货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0手。其中,风险管理办法规定:
1.焦炭合约单边持仓大于5万手时,期货公司会员该合约持仓限额不得大于单边持仓的25%;小于等于5万手时,期货公司会员该合约持仓不受限制。
2.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的焦炭合约,一般月份持仓限额为2400手。交割月前一月、交割月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限仓量分别为900手和300手。
进入交割月份,个人客户不得持有交割月份合约持仓。
会员或客户的持仓数量不得超过交易所规定的持仓限额。对超过持仓限额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或客户以及超过焦炭以外品种合约持仓限额的期货公司会员,交易所将于下一交易日按有关规定执行强行平仓。对超过焦炭合约持仓限额的期货公司会员,交易所将不执行强行平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