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炭期货集中交割时,一般交易所会按照“最少配对数原则”来对未平仓合约进行配对。需注意的是,自然人是不允许交割的,同一客户码买卖持仓相对应部分的持仓按交割结算价给予平仓。配对后,会员可以在会员服务系统和相应网站中查询对应的《交割配对表》。
焦炭期货进行集中交割的流程:
1、最后交割日15时前:买方补足全额货款;卖方交齐对应的标准仓单和增值税发票。
2、最后交割日15时:交易所进行仓单分配,将未发生违约的买卖双方的货款和标准仓单进行转移。
3、最后交制日15时后:未违约买方持结算部开具的货款收据到交割部领取《仓单持有凭证》;未违约且已交对应增值税发票的卖方收到全额货款。
焦炭期货交割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焦炭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包括仓库和厂库。
用于交割的焦炭在入库时,货主需向交割仓库提交交易所指定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焦炭为散装,无包装物。
焦炭检验费由货主与指定质检机构协商,最小检验批次为3000吨。
焦炭的出、入库费用实行最高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