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期货交割卖方在合约到期后的5个交割日内,提交仓单收取货款,同时买方提交货款收取仓单。
期货标准交割流程是指合约到期后,买卖双方以保税标准仓单(格式由能源中心统一制定)形式,按规定的程序履行实物交收的交割方式。简单来说,卖方必须在合约到期之前,完成商品入库,形成仓单。
接下来能源中心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分配原油保税标准仓单,完成交割流程。
需要注意,原油期货仓储费为人民币0.2元/桶•天,由指定交割仓库向货主或其委托代理人收取。能源中心可以根据市场发展情况调整仓储费的收费标准并另行通知。
我国原油期货的交割机制规定如下:
1、我国原油期货合约采用实物交割制度,到期原油期货合约按照标准交割流程进行交割,未到期原油期货合约可以按照期转现流程进行交割。
2、交割实行保税交割,即以原油指定交割仓库保税油罐内处于保税监管状态的原油作为交割标的物进行期货交割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