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炭期货合约的交割单位为1000吨。
焦炭期货是一种以焦炭为标的物,利用期货合约的标准化特性,制定的商品期货合约。焦炭是一种可以燃烧的固体燃料,是煤在高温的情况下通过一系列变化得到的。
焦炭期货的标准仓单可以分成的两个种类是仓库标准仓单和厂库标准仓单,期货标准仓单是由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交易所规定的程序签发的符合合约规定质量的实物提货凭证。
由于期货标准仓单可以作为一种流通工具,因此它可以用作借款的质押品或用于期货合约的交割。标准仓单是期货库存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判断市场涨跌的重要信息依据之一。
焦炭期货标准仓单进行交割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委托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对入库商品进行质量检验;
2、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3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交割预报定金;
3、办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应当在入库前3个自然日之前,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4、焦炭从仓库出库时,持有《提货通知单》或者提货密码的货主应当在实际提货日3个自然日前与指定交割仓库联系有关出库事宜,并在标准仓单注销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含当日)到指定交割仓库提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