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煤期货仓单有固定注销时间规定。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给出的期货交割合约细则可知,焦煤期货的标准仓单在每个交割月份最后交割日后3个交易日内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目前焦煤期货的最后交割日是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其中最后交易日是交割合约月份第10个交易日(如果遇到节假日则顺延),所以最后交割日是交割合约月份第13个交易日,而在第13个交易日后的三天里,焦煤期货标准仓单必须进行注销。
焦煤期货的标准仓单注销指的是仓库标准仓单合法持有人办理标准仓单退出流通手续的过程,目前焦煤期货的标准仓单持有人注销标准仓单,应当通过会员办理。
焦煤期货的会员通过电子仓单系统申请注销标准仓单,交易所注销相应的标准仓单,结清有关费用,通过电子仓单系统向会员发送提货密码,并向会员和指定交割仓库发送提货通知
需要注意,焦煤期货仓单实行逐月注销,有效的时间期限在1个月内。焦煤期货交割商品入库时采用流动取样,也就是说焦煤抽样应当在入库堆垛时的焦煤流中进行,检验合格后注册标准仓单。
出库买方与交割仓库协商取样或第三方检验机构取样,留样作为复检依据,买方同意后,可不留样,在有限的时间内出现质量争议申请第三方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