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线材期货第一交割日,买方需要给交易所提供所需商品的意向书,意向书中包括了品种、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2、线材期货第一交割日,卖方需要通过使用标准仓单管理系统来给交易所提供已经付清了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仓储费用是由卖方支付到第五交割日(含当日),之后的仓储费用由买方支付。
钢材期货交割有五个交割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为最后交割日。
第二交割日,交易所会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配对。
第三交割日,买方交款、取单,卖方收款:买方应当在第三交割日14:00之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交易所应当在第三交割日16:00之前将货款支付给卖方。
第四、五交割日,卖方交增值税专用发票,交易所清退其相应的交易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