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并不是固定的。
能源中心会按照原油期货合约运行的不同阶段调整保证金比例,遇到以下情况时,保证金比例会进行调整:
1、持仓量达到一定水平的;
2、遇到国家法定长假节日的;
3、价格波动加大时,(连续数个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达到一定水平的;连续出现涨跌停板的;能源中心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变化的);
3、能源中心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
期货保证金是指在期货交易中,交易者为了履行期货合约的义务而存放在期货公司的一种资金。这种资金是交易者参与期货交易的财力担保,用于确保交易者在期货市场中的履约能力。
在期货市场上,交易者只需按期货合约价格的一定比率交纳少量资金作为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便可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其中结算准备金是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而交易保证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能源中心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单边收取保证金:
1、同一客户在同一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处的同品种双向持仓(合约进入最后交易日前第五个交易日闭市后除外),按照保证金金额较大的一边收取;
2、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同品种的双向持仓(合约进入最后交易日前第五个交易日闭市后除外),按照保证金金额较大的一边收取;
3、能源中心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