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矿石期货一次性交割中具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即被认定为交割违约:
1、在规定期限内,买方未能如数解付货款的。
2、在规定期限内,卖方未能如数交付标准仓单的。
构成交割违约的,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部分合约价值20%的违约金给守约方,买卖双方终止交割。如双方都违约,交易所各处以违约双方违约部分合约价值的5%为违约金。
如果买方违约,交易所会代替买方履约,将接下的实物在市场上采取竞卖方式卖掉。违约的买方不仅要承担全部损失和费用,还需支付高额的违约金及其他处罚。同样,如果卖方违约,交易所将在市场上采用征购方式购买合格的实物。违约的卖方不仅要承担全部损失和费用,还需支付高额的违约金及其他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