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炭期货交割流程如下:
1、注册仓单:买方将购买焦炭的款项和相关费用付给焦化厂(厂库),焦化厂(厂库)向卖方出具《标准仓单注册申请表》,交易所核实该厂库提交的银行保函或现金保证金等项目后予以注册。
2、交收仓单:进行交割时,卖方交付仓单和增值税发票,并领取货款,买方交付货款并领取仓单。
3、注销仓单:仓单持有者到交易所办理仓单注销手续,领取《提货通知单》。
4、提取货物:厂库须在《提货通知单》开具日后的4天内(含当日)发货。
焦炭期货的注意事项:
1、焦炭非交割单位整数倍持仓不得交割;
2、对焦炭合约,最后交易日收市后,个人客户交割月份合约的持仓和非交割单位整数倍持仓仍未能平仓的,由交易所按照“不允许交割持仓优先,含有时间最短持仓的交割单位整数倍持仓优先”原则,选择对手方持仓对冲平仓,平仓价格为该合约交割结算价,并对不允许交割持仓部分处以按交割结算价计算合约价值20%的罚款,该款项支付给对方。若对冲双方均持有不允许交割持仓,交易所对双方分别处以按交割结算价计算合约价值20%的罚款,不再支付给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