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矿石期货滚动交割申请时间分买方和卖方进行,具体如下:
1、卖方
在用户进入交割月后,同时持有标准仓单和交割月单向卖持仓的用户可以通过会员提出交割申请,会员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前一交易日,每个交易日11:30前均可向交易所申报交割。
提出交割申请的相应标准仓单予以冻结,其卖持仓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再收取。交易所对上述申请进行审核,并在每个交易日13:30后公布通过审核的卖方交割申请。
2、买方
持有交割月单向买持仓的买方,可以根据交易所公布的卖方交割申请,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前一交易日闭市前向交易所申报两个交割意向。
滚动交割的配对日闭市后,交易所通过系统,按照如下原则和步骤进行交割配对:
1、交易所以指定交割仓库为单位汇总卖方申报交割的标准仓单;
2、对任一指定交割仓库,若提出交割意向买方持仓数量合计小于等于其相关标准仓单数量,则所有买方意向均满足;若提出交割意向买方持仓数量合计大于其相关标准仓单数量,则按照“保税标准仓单优先配对境外买方、完税标准仓单优先配对境内买方”和“平均持仓时间长优先”的原则确定参与交割配对的买方;对于满足买方意向后剩余的标准仓单,交易所从未提交割意向和所提意向未被满足的买方持仓中确定与完税标准仓单配对的境内买方和与保税标准仓单配对的境外买方,再确定买方交割对应的指定交割仓库,以及在该指定交割仓库交割的数量;对于执行前款步骤后剩余的标准仓单,交易所从剩余买方持仓中确定参与配对的买方,再确定买方交割对应的指定交割仓库以及在该指定交割仓库交割的数量;
3、交易所将配好指定交割仓库的买方与持有相应标准仓单的卖方,按“最少配对数”原则进行配对、确定交割对应的买卖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