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矿石期货提货单交割有数量和时间的限制:
1、数量限制:每笔交割的铁矿石申请数量必须为1万吨或其整数倍;
2、时间限制:厂库须在《提货通知单》开具日后(不含开具日)的4天内发货。
提货单交割是指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的规定时间内,由买卖双方主动申请、经交易所组织配对并监督、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货物交收的方式。
铁矿石期货提货单交割的流程如下:
1、通知日,卖方会员通过电子仓单系统将交货地点、货物预计到港日期、品牌、生产厂家、数量、船名、提单号、货物状态等信息发送至交易所。通知日闭市后,交易所通过电子仓单系统发送给买方会员;
2、买卖双方到场监收时,卖方向买方提供铁矿石进口的相关文件,供买方核查铁矿石的品牌;
3、交收标的为完税商品的,在买方完成品牌核实、品质检验、卖方完成报关后,买方、卖方、港口三方就货物交收事宜进行确认;交收标的为保税商品的,在买方完成品牌核实、品质检验后,买方、卖方、港口三方就货物交收事宜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