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油期货日常结算规则如下:
1、每日收盘结束,若结算后的结算准备金小于最低余额的,会员须于下一交易日8:30之前将资金追加到位;
2、未及时追加到位的,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大于零,而低于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就会被禁止开新仓;
3、要是结算准备金小于零,那么交易所将按有关规定执行“强行平仓”。
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即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燃料油期货进行日常结算的方式:
1、会员须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设专用资金帐户,用于存放 保证金及相关款项。交易所对会员存入交易所专用资金帐户的保证金实行分帐管理。
2、交易所在各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设一个专用的结算帐户,用于存放会员 保证金及相关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