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规定,期转现适用于燃料油期货的历史持仓,不适用在申请日的新开仓。
期转现的交割结算价为买方和卖方达成的协议价。使用保税标准仓单并通过交易所结算的,期转现保税交割结算价的计算公式为:期转现保税交割结算价=期转现申请日前一交易日交割月份合约的结算价。
燃料油期货合约期转现流程如下:
1、会员、客户可以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发布期转现意向,买方和卖方可以根据交易所公布的期转现意向自行达成协议;
2、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约的买方和卖方达成协议后,在期转现申请期限内的某一交易日(申请日)14:00前,由任意一方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向交易所提交期转现申请,经交易所批准进行期转现;
3、申请期转现的买卖双方原持有的相应交割月份期货头寸,由交易所在申请日的15:00之前,按照期转现保税交割结算价平仓;
4、通过交易所结算的期转现交割货款应当采用内转或者银行划转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