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碱期货交割入库是通过地磅计重的。
交易所规定,纯碱重量验收采用过地磅同时抽包检斤或单独抽包检斤的方式进行。纯碱质量检验按每500吨一个样品抽取;不足500吨的按500吨计。样品一式三份,货主和仓库封样后寄(送)质检机构两份,质检机构应在收到每批样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结果并通知仓库。
纯碱重量验收及入库采样时,标准仓单注册人应当到场监督。仓库和标准仓单注册人应当对验收结果签章确认,并共同对入库商品的真实性负责;入库商品未经仓库、标准仓单注册人签章确认的,不得用于期货交割。
纯碱交收时,重量验收实施及费用分担由厂库与提货人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重量验收由仓库或者其他指定交货地点负责,费用由厂库承担。提货人或者厂库对纯碱重量有异议的,由提货人和厂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交易所申请一次复检,并由申请方预交复检及相关费用,重量异议应当在纯碱交货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