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期货的交割基准价为该期货合约的基准交割品在基准交割地裸包岀库时的汽车板交货的含税价格。具体的交割结算价如下:
1、滚动交割的交割结算价:期货合约配对日(含该日)前10个交易日交易结算价的算术平均价;
2、集中交割的交割结算价: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含该日)前10个交易日交易结算价的算术平均价。
玻璃期货的交割标准规定如下:
1、玻璃期货的基准交割品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平板玻璃》(GB 11614-2009)的5mm无色透明平板玻璃一等品,规格为3.66m×2.44m。
2、玻璃期货替代交割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平板玻璃》(GB 11614-2009)规定的6mm无色透明平板玻璃一等品,规格为3.66m×2.44m,无升贴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