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期货交割提货规定如下:
1、玻璃期货需要提货的,交易所根据会员、客户的申请及厂库的具体情况,确定《提货通知单》对应的商品。
2、自交易所开出《提货通知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货通知单》持有人应当凭《提货通知单》验证密码、提货人身份证、提货人所在单位证明到厂库办理提货手续、确认商品质量、确定运输方式、预交各项费用。
3、玻璃《提货通知单》持有人可根据玻璃厂库公告信息选择相应的规格、品级等,不涉及升贴水的,厂库应予以满足;涉及升贴水的,由双方协商,自行结算。
玻璃期货交割流程如下:
1、交割准备:在合约到期前的一段时间内,持有交割意向的投资者需要向交易所申报交割意向。交易所会根据申报情况匹配买卖双方。
2、交割通知:交易所会在合约到期前的最后交易日确定交割配对,并通知买卖双方。
3、交割仓库:交割通常在交易所指定的交割仓库进行。仓库负责接收和保管交割商品,直到交割完成。
4、交割流程:卖方需要将玻璃货物运送到指定的交割仓库,并提交相关交割单据。买方则需要在交割完成后支付货款。
5、交割费用:交割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费用包括仓储费、运输费、检验费等,具体费用由交易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