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号胶期货仓单有效期是从生产月份开始计算的12个月内。不过组成每一保税标准仓单的20号胶的生产日期不得超过连续30天,保税标准仓单上标注的生产日期即为该批20号胶中最先生产的那一部分的生产日期。
交易所规定,用于实物交割的20号胶须在生产日期后的90天内完成入库,否则无法生成保税标准仓单。
入库时,20号胶的检验报告自签发日起180天内有效;对于在库商品,检验报告自签发之日起90天内有效。超过上述期限的商品需重新进行检验,确认合格后才能参与交割。如在库20号胶的重新检验结果显示质量不合格,保税标准仓单持有人需承担全部责任,除非质量问题可归咎于指定交割仓库的不当操作。
20号胶期货合约交割月份为1~12月,20号胶期货交易单位为10吨/手,交割单位为10吨,交割数量应是交割单位的整数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