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号胶期货的交割有效期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仓单的有效期,二是用于交割的货物从生产到入库的时间限制。
1.仓单有效期:20号胶期货的保税标准仓单有效期为自标识的生产月份起十二个月止。这意味着,从仓单上标明的最早生产日期开始计算,仓单的有效期限为12个月。
2.入库时间限制:用于实物交割的20号胶应在生产日期起90天内完成入库。超过这个期限,该批货物将不能用于生成保税标准仓单,也就无法参与交割。
此外,对于在库商品的检验报告也有明确的有效期规定:1.入库生成标准仓单时的20号胶检验报告自签发之日起180天内有效;2.在库商品的检验报告自签发之日起90天内有效。如果检验报告期满,商品需要重新进行检验,只有在检验合格后才能继续用于交割。若重新检验时商品质量不合格,保税标准仓单的持有人将承担全部责任,除非问题是由指定交割仓库的责任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