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丙烯期货交易委托不是永久有效。交易者在期货市场上下达的交易委托是有固定的有效时间限制,具体的有效时间划分如下:
1.当日有效:当投资者在聚丙烯期货市场中下达交易委托时,如果不特别指明有效期,该委托默认为当日有效。这意味着委托仅在下单当日的交易时段内有效,如果在交易日结束时仍未成交,委托将自动失效并从系统中移除;
2.长期有效:若投资者预见到委托可能不会在短期内成交,可以选择将其设置为长期有效。在这种情况下,委托将持续有效,直到被投资者主动撤销或直至成交。这为那些希望在较长时间内寻找合适成交机会的投资者提供了便利;
3.限时有效:投资者还可以根据个人需求定制委托的有效期,比如限定委托在一个月、两个月或特定日期前有效。超过设定的有效期限,委托将自动失效。这种类型的委托适用于那些希望在特定时间框架内完成交易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