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期货的仓储费用支付是在固定时间,由交易所统一划转的。具体仓储费用支付流程如下:
1.仓储费用付止日:在塑料期货标准仓单的仓储费用付止日之后,即从第二天开始,所有的仓储费用将开始累积;
2.费用累积期:费用累积期从付止日的次日开始,一直持续到塑料期货标准仓单被注销为止。在这段时间内,任何产生的仓储费用都将被记录;
3.统一划转:仓储费用不是即时支付的,而是采用集中支付的方式。具体来说,这些费用会在每个交易月的末尾,由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统一从标准仓单所属会员的专用资金账户中划转;
4.划转对象:划转的目标是塑料期货的指定交割仓库,即负责存储塑料期货标准仓单货物的实体仓库。
塑料期货的仓储费用标准是由大连商品交易所(DCE)设定的,目前仓储费收取标准为1.5元/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