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期货商品在这两种情况下不允许交割,具体如下:
1、原产厂家认定的不合格塑料期货产品和以回收料为原料生产的塑料期货商品;
2、该塑料期货交割品不是交易所公布的生产厂家生产的交割注册品牌的商品。如果有塑料期货交割品可以满足交易所规定条件的品牌可以申请免检注册品牌,具体的交割注册品牌和免检注册品牌管理的办法由交易所另行规定。
塑料期货交割细节:
1.塑料期货的交割通常发生在合约到期的特定月份,具体日期根据交易所规则设定,比如每月的第15日或合约到期日;
2.商品必须符合交易所设定的质量标准,包括型号、等级、包装要求等,以确保交割商品的标准化和一致性;
3.卖方需要提前申报交割意向,买方则需要准备足够的资金。交割过程中,交易所会监督商品的检验、存储和交付,确保交割流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4.交割费用包括仓储费、检验费、装卸费等,这些费用由卖方或买方承担,具体取决于交易所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