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期货交割时货主应在每个月底前支付当月的仓储费,仓储费是按日计收的,可以预先支付。注意,最后交割日之前的仓储费用由卖方负责。最后交割日之后的仓储费用由买方负责。
期货交割仓储费是指在期货合约到期时,持有期货头寸的一方(通常是卖方)需要支付的仓储费用,以换取实物交割的权利。这些费用通常由期货交易所设定,并由指定的交割仓库收取。沥青期货的指定交割仓库的仓储费为每日1.5元人民币/吨,指定石油沥青厂库的仓储费则为每日1.2元人民币/吨。
交易所还规定,如果货主过了提货日但在约定的提货日后7日内到厂库提货,或因非厂库过错的原因而无法按约定的日提货计划提货,货主需向厂库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5元/吨天×应提而未提的商品数量×该批商品的滞留天数;如果货主未在约定的提货日后7日内到厂库提货,厂库标准仓单被注销,货主须向厂库支付滞纳金,对应商品转为现货,具体提货事宜由双方自行协商。滞纳金金额=35元/吨×应提而未提的商品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