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期货仓单提货时溢短量的要求为每张标准仓单所列沥青的重量为10吨,入库或提货时实际沥青溢短重量不超过±3%。
这意味着在提货时,实际收到的石油沥青数量最多可以比仓单上的数量多出3%,或者少于3%。溢短是指在期货交割时,实际交割的货物数量与标准仓单所列明的数量之间的差异。溢短的作用是考虑到交割过程中的测量误差和其他不可控因素,确保交割的灵活性和公正性。
沥青期货的溢短量结算方式:
1.沥青入库过程中发生的溢短(扣除1‰的损耗后)由货主按照沥青入库完成前一交易日交易所最近月份沥青期货合约的结算价,在入库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直接与指定交割仓库进行结算;
2.沥青出库过程中发生的溢短(扣除1‰的损耗后)由货主按照沥青出库完成前一交易日交易所最近月份沥青期货合约的结算价,在出库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直接与指定交割仓库或指定沥青厂库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