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维板期货交割配对原则如下:
1、按照买方“申报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方参与配对的顺序,对任一买方,若买方选择接受分配,交易所以指定交割仓库为单位汇总卖方申报交割的标准仓单数量。
2、在买方和指定交割仓库之间按照“最少配对数”原则进行配对,确定买方交割对应的指定交割仓库和在该指定交割仓库交割的数量;若买方不接受分配,先考虑其第一意向,第一意向未得到满足或未全部得到满足,再考虑其第二意向。
3、然后,将配好指定交割仓库的买方与申请交割且持有该指定交割仓库标准仓单的卖方以“最少配对数”原则进行配对,确定交割对应的买卖双方。配对结果一经确定,买卖双方不得变更。
纤维板期货交割标准规定如下:
1、纤维板期货是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的,它的交割标准由大商所规定,相关企业和投资者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F/DCE FB001-2019)纤维板交割质量标准”进行交割。
2、货主提货时,对期货交割的货物质量、数量无异议的,视为期货交割完成。纤维板交割手续费为0.2元/立方米,取样及检验收费实行最高限价,由大商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