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起,焦炭期货个人持仓会被强平。因为交易所规定,在交割月份,个人客户的持仓通常不允许进行交割,因此交易所会采取强行平仓的措施,以确保市场的平稳运行和交割的顺利进行。
而在焦炭期货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市后,如果个人客户的交割月份合约持仓和非交割单位整数倍持仓仍未能平仓,交易所会按照特定的原则进行对冲平仓,这些原则包括“不允许交割持仓优先”和“含有时间最短持仓的交割单位整数倍持仓优先”。
对冲平仓的价格将按照该合约的交割结算价执行,并对客户持有的不允许交割持仓部分处以按交割结算价计算合约价值20%的罚款,该款项将支付给对方;如果对冲双方均为持有不允许交割持仓的客户,交易所将对双方分别处以按交割结算价计算合约价值20%的罚款,且不再支付给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