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醇期货实物交割资质要求为一般纳税人;具备甲醇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资质的客户;能够交付或者接收甲醇增值税发票的法人。
甲醇期货基准交割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用甲醇》(GB 338-2004)规定的优等品甲醇,其中“乙醇的质量分数”指标不作要求。
甲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规定,入库货物单证及货主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由仓库负责审验。
1、境内生产的甲醇申请入库的,应当向仓库提交本批甲醇生产厂家出具的符合交割标准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质量证明书》须载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适用的质量标准和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结果等信息。
2、境外生产的甲醇申请入库的,应当向仓库提交本批商品的船运证明、进口货物报关单、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海关放行单原件。商品所有人应当对所提供的单证签署《进口甲醇单证合法、真实、有效保证书》。已经入库的甲醇,货主能够提供质检机构出具的该货物符合期货交割标准的检验报告,经仓库认可,可以申请注册仓单。
甲醇期货合约的交割基准价为该期货合约的基准交割品在基准交割仓库出库时的汽车板交货的含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