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号胶期转现的申请期限为欲进行期转现期货合约上市之日起至最后交易日前二个交易日(含当日)止。
一般来说,20号胶期货的最后交易日是交割月的15号,也就是说,我们在交割月的13号前都可以进行期转现。
持有同一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买卖双方会员(客户)达成协议后,在上述期限内的某一交易日(申请日)的14:00前,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向能源中心提交办理期转现申请。
20号胶期货转现货需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期转现的买卖双方原持有的相应交割月份期货头寸,由能源中心在申请日的15:00之前,按申请日前一交易日相应的交割月份合约的结算价平仓。
2、用非标准仓单进行交割的,买卖双方会员(客户)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提供相关的买卖协议和提单复印件。
3、使用标准仓单通过能源中心进行期转现的,期转现的交易保证金按申请日前一交易日该合约结算价计算,货款和标准仓单交换在买卖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